我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近日,省河长办对我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认为我市河长制工作措施有力,管理创新,成效显著,我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今年我市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小组,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的意见》,目前全市12个镇(街道、办事处)设立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共设置市级河长13个,市级河道镇级河段长39个,镇级河长117个,村级河长1002个,覆盖市、镇、村三级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全面建立。自市河长办成立来,收到各类群众举报和投诉27件,发出工作联系单2份、整改通知25份,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开出泰州市级首张“河长督办单”,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处置督办事项,河长督办“首战告捷”,开设“靖江河长”微信公众号,及时推出12期20篇河长新闻动态。首创“走河”民间河长公益团,人员规模达280人,群众参与度持续攀高。安装175块镇级和630块村级河长制公示牌的,组织开展“一河一策”编制工作,打造2条省级“一河一策”样本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