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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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区环保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件:qx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扩建)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D6栋1109室 |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拟建的“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扩建)”,采用稳定同位素D、13C、15N标定阿莫西林、奥司他韦、依鲁司他、利福平等药物,用于药理毒理研究,年研发量不超过500g,留样保存2年,样品不得作为产品出售。 项目实验采用稳定同位素标定药物,用于药理毒理研究,不涉及生产,研发过程无中间体和副产品,不涉及放射性同位素,本项目属于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扩建),不属于涉重、化工项目。项目年工作300天,工作人员20人。 | 实验废水经过园区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园区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仙林污水厂二期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南侧市政污水主管井,最终排入仙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九乡河,最终排入长江。建设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且为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废气,极少量来自溶剂柜废气、危废暂存区废气、危化室废气。废气经通风柜及通风口收集后,集中通过园区内置废气管道引至楼顶后通过拟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设1个废气排口,位于D6栋顶楼,排气筒排放高度约50m。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能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可行。建设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的环境功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配套风机,源强约为75dB(A),经过隔声减振及自然衰减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单位设置危废暂存区(通风柜内),面积3m2,实验废液、初次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硅胶、废弃包装、容器、试纸、棉纱、手套、废样品等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于危废暂存区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确保其有足够的处理能力。危废暂存区的设置应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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