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双随机抽查机制试行
近日,***专门发文,推广随机抽查,强调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省工商局将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为鞍山地区唯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试点单位。
据介绍,“双随机”抽查机制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这个过程中,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是双向互盲的,即便被检查企业想找关系,也不知找谁。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双随机”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双随机”抽查机制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事前对执法人员和被查企业的选择上。同时,随机抽查不是随意抽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需建立抽查计划制度,每年初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市场监管需要,确定企业随机抽查的次数、时间、比例、条件、检查重点等等,计划需报上一级工商部门审查、备案。没有特殊情况或上级统一部署,不得随意变更,更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抽查次数、比例等。
另外,在每次抽查任务开始之前,工商部门都将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比例、条件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先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生成待检查企业名录库;然后根据企业注册号,通过电脑按照预定比例随机摇号,抽取检查对象,生成抽查名单,全过程电脑自动完成,无人为干预。每次名单抽取过程记录、存档备查,每次检查结束后抽查名单与抽查结果一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鞍山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对象是从已年报并从未被抽查过的企业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共60户,执法检查人员是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名,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随机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