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部署安排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要求,市住建局决定自即日起到 2020年5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济南齐鲁制药“4·15”重大事故及我省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紧紧围绕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深入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突出问题,强力推进施工安全打非治违,坚决堵塞危大工程管控漏洞,毫不手软实施施工安全严管重罚,全面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企业全面自查、主管部门拉网式检查、集中严打处罚,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三、整治重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红线意识不强,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经费投入保障不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未持证上岗,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问题整改不交圈等问题。
3.三个不到位问题。企业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预案制定不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应急演练不到位,未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差,“三违”现象屡禁不止。
4.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 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存在脱节。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查而不实、查而不罚,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建筑施工领域整治重点
1.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不按规定拨付安全措施费。
2.施工单位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包代管行为的,恶意压级压价、低价恶性竞争、违规赶抢工期、不按规定计取使用安全措施费、降低安全生产投入。
3.冬季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
4.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5.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等“失职”的行为,监理规划不符合实际、监理旁站检查不深入,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监理作用“失控”的行为。
6.作业人员未进行班前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7.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验收等未按规定落实,不按方案进行施工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8.起重机械设备未办理安拆告知,未经检验检测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投入使用,施工现场多塔作业未制定防碰撞措施。
9.管沟、管廊等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措施不到位。
四、方法步骤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把企业全面自查、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市局暗访抽查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各县区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依据和处罚标准,吸收专家参加,以执法促整治。同时要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5月中旬)
各施工企业要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各县区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市住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抽调安全专家参加开展执法检查,以执法促整治。
(三)“回头看”和专项巡查阶段(2020年5月下旬)
各县区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区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特别是对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各县区主管部门及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责任落实、强化措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区主管部门要把开展好建筑施工领域集中整治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下沉一线,盯紧现场,确保重大风险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全面落实排查隐患,严格执法检查。施工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集中整治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对照整治重点进行全面安排自查。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检查发现或者职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公示、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关注、责任追究、“黑名单”等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集中整治期间,将继续参照执行迎接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关于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各项规定,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三违”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经挂牌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一律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宣传引导。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特点 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督促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公益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房屋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doc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