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建立青少年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纳雍县建立《青少年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指出,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何旭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由团县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团县委相关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在团县委设置12355青少年服务台,负责全县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研究解决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主要职责为制定全县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总体发展规划、计划;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统筹协调部门间开展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成员单位交流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经验;统筹安排青少年权益保护调研活动;分析形势,掌握情况,提出对策,促进各部门及全社会共同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等。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其成员单位责任为按照各自职责,结合业务特点,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每年向联席会议报送落实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建设专题调研,向联席会议提出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信息;遇有全局性、阶段性重大任务,相关成员单位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遇到突发紧急状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部门,调度救援力量,再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落实好事件后续事宜的处理等。
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受组长、副组长委托的人员负责召集。其中工作例会为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为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等。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学习调研为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建设调研活动,观摩学习,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联席会议制度》还明确了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消防大队、县卫计局、县关工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同时指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部门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落实相关工作,在联席会议上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