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持续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监管
本网讯(通讯员 周启江)8月6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舒志超带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港航海事大队长江中队出动执法人员对鄂州港区的五丈港二期、五丈港港务、金航、超凡、蓝清水务、汇鑫等码头开展工作检查,舒志超详细了解各码头安全生产及经营情况,现场查看了码头的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情况,检查了各类台账。检查中,舒志超要求码头经营者要统筹港口安全运营和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重点,守法经营,整体推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高度重视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安装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及时接收、转运船舶污染物,这只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抓港口船舶防污染,确保生态环保达标,促进长江大保护的一个镜头。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强化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持续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监管,强化非法码头整治,打非治违,加大日常防污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船舶、港口环污染防治行为监管,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的监管。
下一步,该支队将持续聚焦长江大保护,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深入推进港口船舶防污染。
严抓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进一步深入辖区重点水域和码头,加强日常现场监管,严厉查处港口船舶防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船舶港口水污染和大气污染。
深化推进污染防治联合监管。在联合监管机制逐步常态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更有效的联合监管措施,有力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形成闭环。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重点督促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污染物转运率。抓好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污染物等新污染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