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南山网以及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通过南山政府在线、南山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政府信息40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含人事)10条,占0.02%;工作动态类信息(含年度报告、通知通告等内容)145条,占35.8%;其他类信息(含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168条,占41.5%。
(二)通过报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深圳商报》、《晶报》、《蛇口消息报》等报刊共播发我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20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我局通过南山政府在线网站接受咨询、投诉等100人次,接受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人次,已依法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市、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下,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培训。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程序,依法办事、规范运作。
(三)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