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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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4月25日发表
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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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22 访问量:3026 次 |
黑人社函[2011]218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人发[2004]161号)及《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1]11号)有关规定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项目类别、数量 资助项目分国家级资助和省级资助。资助项目类别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 各地区、各部门申报项目数量如下:省教育厅20个,卫生厅8个,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5个,其余各地市和部门各1个。申报人限报国家级或省级1项,请勿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所需资金,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省资助外,已经由项目利用(合作)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足额安排到位。 (二)人员条件 1、在国外留学、研修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并已来我省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程序 由留学人员提出申请,项目利用(合作)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逐级报县(市)、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筛选、论证、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级项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申报、审核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资助项目;省级项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申报、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在此基础上,确定资助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各市(地)或中省直主管部门申报函;说明推荐申报工作情况、程序以及上年度获得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总结。同时提交一份综合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部门2010年留学回国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11年留学回国重点工作安排。 (二)单位对申报2011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并获得资助的项目同意按照1:2的比例进行匹配的函或文件。 (三)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资助的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1)一式4份,表格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网址:http://www.chinatlents.gov.cn);申报省级资助的填写《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申请表》(***2)一式6份,可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网址: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四)前(一)、(二)、(三)项的U盘或光盘1张(microsoft word)。 (五)在国外留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承担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申报材料复印件要依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申报函;2、匹配函;3、留学证明;4、获奖证书;5、承担项目合同。申报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报留存。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上报同时来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户名、帐号、开户银行。 上报单位: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电 话:0451-87130140,133****0808; 联 系 人:王海泉; 电子信箱:rstwanghaiquan@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封面样式) 2、黑龙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申请表(封面样式)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黑人社函218号 ***1.doc 黑人社函218号 ***2.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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