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坂田社区返还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指导片区开发建设,坂田社区申请按市政府会议纪要(六届三次)在[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3号控制单元落实12.94公顷坂田社区征返用地,并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坂田社区返还地规划研究》,该项目涉及对《[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3号控制单元详细规划》中旱坑路、科学路、华美西路、旺华路、旺东路、龙颈坳路围合范围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上述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坂田社区返还地位于13号控制单元范围内,由旱坑路、科学路、华美西路及龙颈坳路围合,用地面积约12.79万平方米。
二、相关规划情况
该项目位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3号控制单元内,DY13号控制单元位于坂雪岗科技城东南区域,由吉华路、杨美路、龙颈坳路及清平高速围合,用地面积约113万平方米。坂田街道办组织编制了《[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3号控制单元详细规划》,并于2015年11月报我局审查,经我局及市规土委审查后,DY13号控制单元主导功能为研发办公、政府社团,单元总建筑面积211.1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上限27万平方米,研发办公下限130万平方米。
坂田社区征返用地位于DY13号控制单元南部,用地面积12.79公顷,二类居住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三、规划调整情况
规划调整用地面积12.79公顷,总建筑面积由27万平方米调整至41.4万平方米(包括除独立占地的学校外的其它按照《深标》应当配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其中居住建筑面积38781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920平方米,配套设施16350平方米。
四、公共配套设施
落实法定图则公共配套设施要求,并新增部分公共配套设施。具体为:设置社区管理用房2处(建筑面积各3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处(1处建筑面积420平方米、1处建筑面积220平方米、1处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处(建筑面积各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9班幼儿园2处(占地面积各3200平方米)、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占地面积12233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处(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2处(建筑面积各700平方米)、邮政支局1处(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1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五、其他控制要求
(一)片区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
(二)各地块应设置不少于地块建设用地面积5%的公共空间。
六、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龙路498号坂田街道办事处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七、公示时间
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28日止
八、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501(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九、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侯工 电话:(0755)28915018 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坂田社区返还用地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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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社区返还用地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