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初审
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垃圾36万吨
本报讯(记者 黄昌明)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经贸、国土、水务、环保、规划、环卫等部门领导及省、市有关专家对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进行初步评审。评审组在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认真评审后认为,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经济可行,希望尽快上马建设。
据了解,我市现有垃圾处理场采用露天堆放、高温堆肥处理方式,日处理量仅100吨,而目前市区生活垃圾产量已超过每日446吨,严重超负荷运行。该项目建议书指出,根据茂名市“十一五”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预测到2015年垃圾量将达到约900吨/日,茂名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十分必要和紧迫。
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而推进实施的重大项目之一,受到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按照项目建议书的规划,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为年垃圾处理量36万吨,日均垃圾处理量1200吨,首期规模为年垃圾处理量24万吨,日均垃圾处理量800吨,并配套建设2×1.2万吨千瓦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扩展。项目采用选择循环流化床焚烧处理,为国家环保产业协会推广应用的技术,该技术能有效抑制二口恶英的产生,已在全国及我省多家垃圾电厂应用。
《茂名日报》(2008-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