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调整A4200051宗地容积率的公示
A420-0051宗地位于松岗街道芙蓉路南侧,土地面积6176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深圳市粤深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将A420-0051宗地容积率由3.0调整为4.8。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原指标,用地面积63295.83平方米,容积率3.0,总建筑面积189888平方米。
变更后,用地面积61763平方米,容积率4.8(地块平均净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8.25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4年3月11日-2014年3月18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 szpl.gov.cn/ )
联系人:宓工 联系电话: 278123*** 传真:2780059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4年3月11日
附:A420-0051宗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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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A420-0051宗地位置示意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