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关于公开征集巴南高速仪陇出入口城市形象标识的公告
为展示仪陇形象,突出地方特色,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巴南高速仪陇出入口形象标识,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标识作品能直观体现仪陇县地方特色和地方文化(特别是德文化),需为立体造型方案,且简洁大方,美观易识,主题突出,寓意深刻。
二、征集标识作品组成。征集标识作品由设计方案、全彩色版效果图、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等组成。
三、征集标识作品规格。设计人提交的标识核心设计方案图稿须标注相关尺寸,并打印绘制在A4规格纸上,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可供网络发布、平面印刷的电子文件。
四、应征标识作品评选。征集投稿时间结束后,征集方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设计作品。
五、奖项设置。本次标识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创作者有多名者,需指明第一作者或作者代表,征集方将其作为联系对象。
六、征集时限和邮寄地址。征集投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结束(以邮戳时间为准)。应征者将作品邮寄至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邮编:637676,地址: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二楼编制股,联系电话:081****7327),信封左上角注明"仪陇标识"字样,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176144886@qq.com。
七、相关声明
(一)应征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应征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邮箱及个人身份证号码(以团体名义提交的提供联系人身份证号)。
(二)征集方对其所收到的应征作品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三)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评上的一、二、三等奖形象标识的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所有,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有权对前述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相关应征者除获相应奖励或荣誉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五)所有应征作品应自己创作完成,不得仿冒和抄袭他人作品。如因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征集方有权追究应征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特别提示。一等奖作品获得者需按征集方要求对获奖作品进行完善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领取奖金。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