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区被征地农民保障每月再调增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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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近日,维扬区对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和失地农民养老补助标准进行了增调,从2008年1月起标准统一增加10元。调整后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根据个人帐户17000元、10000元和6000元分别调整为170元/月、135元/月、110元/月,失地农民养老补助为140元/月。
维扬区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自05年开展以来,即建立了正常的调增机制,连续两年来,已经陆续为参保农民每月增加了20-30元。目前,全区已有7108人纳入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体系,领取养老金的有1505人;建区以来因历次征地形成的0.1亩以下失地农民养老补助已做到时间上全覆盖,领取养老补助9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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