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专家库暨组织首次推荐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南人社通〔2015〕19号)要求,为规范我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工作,现就建立全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专家库暨组织首次推荐专家人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及管理
专家库人选由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推荐人员和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特邀专家两部分组成。经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确认进入专家库的,即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专家。专家聘期三年,期满经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确认可续聘,年满60周岁自动解聘。专家库构成采用模块化方式,即根据疾病种类划分若干模块,每一模块由3至4名专家负责(专家可跨模块使用)。
二、专家主要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参与全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
三、专家选拔工作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方式,择优确定。
(二)选拔范围和方式
选拔范围主要是我区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及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教授。
(三)参选人员条件
1.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具有高度的工作热忱和责任感;
2.获得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或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药师资格满5年并注册服务于相关岗位3年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得到同行广泛认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药师;
3.身心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胜任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相关工作,并能认真履行专家义务和职责;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由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形式不限。
(四)选拔程序
1.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启动选拔工作。
2.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并按要求填写《南充市高坪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1)。
3.组织推荐的,报名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汇总上报;个人推荐的,可直接上报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4.确定入库专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开展首次推荐工作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本着坚持标准、发现人才和培养人才的原则,组织开展好这次推荐工作,入选专家可参加国家或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各定点医疗机构填报的《南充市高坪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请于2016年3月14日前报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监督股。
联系人:袁伟、舒娟
联系电话:3338148
***1.南充市高坪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南充市高坪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