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饮品店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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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南充市关于严格饮品店餐饮服务许可及工商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新开办的饮品店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饮品经营活动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通知》,从3月1日起,在我市从事饮品经营活动的经营户不但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还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饮品店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范围包括:各类茶坊,咖啡馆,酒吧,提供消费场所的现榨果汁经营店,提供茶水、水果、小吃、酒品的歌城。
《通知》还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从事饮品经营活动的处理方式作出了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可责令限期申报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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