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是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开局之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充实到位、业务素质提升、运行机制磨合、全面履行新职能的一年,也是我县开展四个城市建设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监管、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示范创建和推动社会共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卫生面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全县食品药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食品药品产业创新驱动发展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5月27日6月4日)。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二)攻坚整改阶段(6月5日12月10日)。对照城镇化建设工作目标,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形成专题报告,迎接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四、整治重点
1、整顿室内外卫生。督促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做到:持有效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经培训、健康体检合格后上岗,个人卫生状况良好;排污管道通畅,排水沟按规定设置,沟内无滞留残渣、废弃物;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堆放、处理符合要求;店内外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标识明显、整齐有序;卫生间符合卫生要求,保洁良好;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
2、清理店堂广告。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针对食品药品经营店一度回弹的乱设广告牌、乱张贴广告现象,落实定人定时开展监测检查,重点监测、监管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区域和单位,并做好监测检查记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广告案件要及时移送工商机关处理。
3、开展除四害活动。食品生产加工场所、餐饮服务单位要完善防蝇、防鼠设施,治理四害孳生地,做到垃圾桶加盖,定期清理蟑螂卵鞘、蟑螂及蟑迹,堵塞鼠洞、清理鼠粪及鼠迹,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药物灭四害。餐饮服务单位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不小于6㎜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4、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各餐饮服务单位厨房设置必须符合市政要求;洗、烧、制等过程在厨房内完成,不得在公共通道上进行洗菜、洗碗等流水作业;不得违规乱搭乱建、乱开门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经营;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热污染,安装有效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净化处理,并通过专用的油烟排气筒排放,净化率和排放浓度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5、加强五小行业监管。与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五小行业实行备案管理制,着重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改变五小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经营、基础施设不到位、经营管理不规范、环境卫生差等现状。
五、工作措施
1、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门前五包,建立完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检查中发现无证照经营的,一律坚决予以取缔;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实行停业整顿,拒不整顿或整顿后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2、开展餐厨垃圾和油烟规范管理工作,促进餐厨垃圾和油烟无害化处理和循环使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3、围绕公众合理用药、预防食物中毒等健康需求,多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
4、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公共应急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向公众公开监管信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5、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零容忍,并用铁的手段、铁的心肠、实施铁的打击。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股室、队、所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深入分析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认真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好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要加强重点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各股室、队、所按各自职能职责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照城镇化建设各项标准和任务,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抓好工作结合,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肃纪律,确保实效。注重工作方法,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并实行信息周报制,加强信息反馈及工作督导,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对政务不畅、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