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爱卫办组织对我区各级卫生先进单位(不含学校幼儿园)创建(复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碑林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8月10日至27日,区爱卫办对2012年至2018年已命名的36家省市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和2020年新申报的34家省市区级卫生先进单位(不含学校、幼儿园)创建(复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考核组采取检查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70家单位的卫生创建(复审)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严格按照西安市卫生先进单位考核验收标准,逐项对照、现场打分,重点查看室内外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控烟标识、生活垃圾分类及单位组织管理、卫生制度等资料,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
下一步,碑林区爱卫办将针对此次创建(复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为我区学校、幼儿园的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复审)验收工作做好准备。
对文艺路街办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对柏树林街办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对南院门街办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对长安路街办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对长乐坊街办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对东关南街街办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对太乙路街办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对张家村街办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