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选拔培
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
(学术类)选拔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会计科研机构,各高等院校: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选拔培训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5]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至7月25日(不含周六周日)
二、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莱山区府后路2号808室) 联系人:冯国庆
联系电话:6688003
电子邮箱:fengguoqing19***@126.com
***:鲁财会[2015]28号
烟台市财政局
2015年5月11日
关于开展2015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
(学术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各会计科研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根据《山东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鲁财会〔2011〕42号)和《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鲁财会〔2011〕43号)要求,以及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2015年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经研究,拟开展2015年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学术类)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深,治学严谨,富有创见,能准确把握本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业绩卓著且有发展潜力,并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发挥团队精神的优秀会计科研教学人才选拔出来,进行重点培养。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会计科研、教育事业。
(二)在高等院校或会计科研单位从事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科研和教学工作,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四)最近5年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的SSCI或CSSCI来源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主持并完成会计、财务等领域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项目或其他人文社科项目1项(含)以上;或以本人为第一负责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含)以上。
(五)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报名人员由本人按要求填写《2015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选拔培养申请表》(***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驻地所在市财政部门审核,驻济中央和省属单位直接报省财政厅。
各市财政部门按《材料报送清单》(***2)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申请表》与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后一并上报省财政厅。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至7月25日,各市财政局上报省财政厅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所有报名人员应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二)笔试。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实行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经济、会计、审计、财务专业理论和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6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布,同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以及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选拔培养对象。省财政厅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养人选,并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实施。采取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考察等方式进行。每年集中两次,一次10天。
(二)***培养。学员离校期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化辅导方案,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学员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和调研考察报告等,巩固培训效果。
四、考核与管理
(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负责集中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内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对学员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或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实践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和案例研究报告的,省财政厅将按规定程序予以淘汰。
(三)培养期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结业,并由省财政厅颁发“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结业证书”。
五、培养经费
省财政厅承担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阶段的费用,其他费用原则上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电话:0531-82669532,0531-82669533(传真)
电子邮箱:sdskjxh@126.com
***:1. 2015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选拔培养
申请表
2. 材料报送清单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5月6日
***1:
2015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
(学术类)选拔培养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单位:
职 称:
备 注:
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填 写 说 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学习经历”, 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6.“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如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的,应填写“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并注明通过成绩,加盖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8.“已发表论文及著作”,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9.“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请注明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
10.“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请注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11.“主要工作业绩”,字数应在1500字以内。
12.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13.纸质表格中“照片”一律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提交的电子表格使用同版照片。
14.正反页打印,表格格式不得修改。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 |||||||||||||||||
政 治 面 貌 | 民 族 | 籍 贯 |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现任党政领导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时间 | |||||||||||||||||||
健康状况 | 获得其他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外语语种 | 口语交流 | □可 □否 | 文字交流 | □可 □否 | ||||||||||||||||
联系电话 | 移动: 住宅: | |||||||||||||||||||
通讯住址 | ||||||||||||||||||||
学 习 经 历 | ||||||||||||||||||||
工 作 经 历 | ||||||||||||||||||||
已 发 表 论 文 及 著 作 | ||||||||||||||||||||
获 得 奖 励 或 表 彰 情 况 | ||||||||||||||||||||
承 担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情 况 | ||||||||||||||||||||
主要工作业绩 单位盖章: 日 期: | ||||||||||||||||||||
所在单位鉴定及意见 | 签字: 日期: 盖章 | |||||||||||||||||||
主管单位 、 市 级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 签字: 日期: 盖章 | |||||||||||||||||||
选拔考试成绩 | ||||||||||||||||||||
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意见 签字: 日 期: | ||||||||||||||||||||
***2:
材料报送清单
1.《2015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选拔培养申请表》(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填列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发表专业著作的原件及其封面和封底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