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与发展同行
环保与发展同行
——市环保局局长张国亭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事宜答记者问之一
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对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着重大而现实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好全市优化发展环境会议精神,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使环保成为经济发展的“推动器”,近期,市环保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发展。为此,记者就有关事宜采访了市环保局局长张国亭。
记者:在提高审批效率,服务企业发展方面环保局采取了那些具体措施?
张局长: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工作要求,从三个方面入手缩短审批时间,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完善和创新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的方法、措施,努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政策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5个优化项目审批、加强“三同时”管理、提高服务能力的规范性文件,从扶持、指导、防治的角度,帮助企业科学健康发展,以环保优化经济发展。
二是分类审查,减少程序。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审查程序,对符合国家扩大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开辟环保绿色通道,做到热情服务,随到随办,节假日照办;对需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做到提前介入,快速上报;对“两高”项目严格把关,坚决卡住,并及时向业主说明不予审批的原因和理由。
三是精简审批层次,提高审批效率。针对我市新建项目多、重点工程多的实际,坚持建设项目审批集中办理制度,把所有环保审批事项放到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办理,实现了一门受理、内部运作、限时办结,有效解决了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查时间长的问题。
向社会公开八项服务承诺,对无污染排放或轻微污染排放的项目由相关科室或分管局长直接审批,对需由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的重大项目,由评审委员会一月评审一次,改为随时、随到审批,目前,属我局审批的环境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项目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日、30日、15日,压缩到30日、15日、7日。
目前我市企业在项目环保审批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有些企业不能及时提交项目审批的核心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材料(如: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从而影响审批。这些环境影响评价材料是由企业自行委托社会环评机构编制,不属于行政审批的范畴。对这一点,准备新上项目的单位要高度重视,不要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材料的问题耽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