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印发本市开展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2012年02月07日
关于印发《本市开展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现将市局制定的《本市开展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市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如期完成。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人口办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本市开展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的
一、工作目标
2012年6月底前,完成未换发二代证人员总数的60%,2012年9月20日前全部完成换发二代证工作,实现一代证到二代证的平稳过渡,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江宪法副局长任组长,市局人口办朱慧芬主任任副组长的换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人口办,市局人口办阎昭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户口准入处谈炎华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全市一代证换发二代证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发放换证通知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市局下发的未换发二代证名单(另发),认真梳理并下发至公安派出所,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访三评以及春节送温暖活动,主动深入社区,集中开展***发放换证通知工作,确保无一遗漏。
(二)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的贯彻实施,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在网络和平面媒体刊登新闻、在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以及在社区挂横幅、出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一代证将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增加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规定和办理二代证的具体规定、流程、便民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群众主动换领二代证。各单位宣传工作方案于2月10日前报市局人口办。
(三)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各单位要深化落实市局推出的各项换发二代证便民利民措施,确保换证工作高效推进。要继续开展***拍照、预约服务,对居住在本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居民需要换发二代证的,居住地派出所应主动开展***拍照、发放证件等服务。要开通一代证换发二代证绿色通道,对群众的换证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签发,优先上传制证信息,最大限度地缩短领证周期,确保换证人员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领到二代证。
(四)全面落实贫困居民证件工本费减免政策。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沪公发(2004)435号】要求,全面落实贫困居民证件工本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政策的持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群众,减收或免收证件工本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五)巩固户口清理整治工作。各单位在办理换证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处理一人多户口、漂白身份等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人仔细核对信息,确保人证一致。尤其是办理委托代理的,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居民身份证办证工作规定》执行。在办理日常申、换、补领手续时,派出所要加强对在逃人员的信息比对工作。凡发现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出现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自动网上比对比中提示框的,要立即与刑侦、治安等职能部门联系,形成抓捕逃犯的联动机制,为公安现实斗争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停止使用一代证,在全社会全面使用二代证,是国家在充分考虑二代证发放、使用客观情况,综合分析继续使用一代证存在诸多问题的基础上做出的科学决策,并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对于促进我国人口管理现代化,方便群众生活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2012年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各分(县)局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成立换证工作领导班子,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落实责任,加强工作督查。各级人口管理部门领导要实行包干负责制度,确保每个持一代证居民都有相应的领导直接联系,有责任民警一对一服务。市局人口办要加大对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2012年9月下旬,市局将对各单位换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届时,未完成任务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到市局说明情况。
(三)加强协调,确保平稳过渡。各单位要主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司法、卫生、工商、税务、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督促、指导落实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人员培训、二代证阅读机具配置等相关工作,为停止使用一代证和全面使用二代证做好准备。同时明确,在2013年1月1日前各用证部门不得拒绝公民使用一代证办理相关业务,以免造成混乱。
(四)挖掘典型,加强情况报送。为推动工作开展,市局人口办实行周排名、月通报制度。自2月17日起,请各单位每周五12时前将《未换发二代证人员工作推进情况表》(另发)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局人口办(邮箱地址:p-xx@gaj.sh),3月1日起每月5日前,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情况统计表》(见***)同换发二代证月度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局人口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典型、先进事迹、工作经验等,市局人口办将进行宣传、交流;对于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
(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 | ||||||||||
填表单位: | ||||||||||
项目 | 应换发二代证总人数 | 已换发二代证人数 | 未换发二代证人数 | 换证率(%) | ***拍照数 | 查获追逃数 | 查获一人多户口数 | 查获漂白身份人数 | ||
单位 | 合计 | 本区(县)户籍拍照数 | 外区(县)户籍拍照数 | |||||||
备 注 | ||||||||||
审核人: | 填表人: | |||||||||
注:该表为月报表,请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局人口办(邮箱地址:p-xx@gaj.sh); | ||||||||||
换证过程中查获的逃犯情况、一人多户口、漂白身份等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