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取消本市铁路货运延伸服务部分收费的通知2012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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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价管(2012)009号
上海铁路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有关进一步规范铁路货运收费秩序的规定,同时取消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本市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的通知》(沪价经[1998]第145号)有关铁路货物运输延伸综合服务中的发送综合服务和到达综合服务两项收费。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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