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提高农村危房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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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我市全面完成三类困难对象现有危房改造工作目标,市财政局积极会同市建委,研究调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政策,综合考虑省级补助调标情况和南京市实际情况,提出自2019年起市级新建翻建补助标准由0.6万元/户提高到1.8万元/户,维修加固补助标准提高由0.35万元/户到0.5万元/户的建议方案。调标方案已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所需市级资金将纳入2019年度城建资金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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