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司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一、机构设置
大东区司法局设有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指导科、律管科、社区矫正科、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公证处。下辖14个司法所。
二、工作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
3、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5、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6、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组织、协调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8、参与全区民主和法制建设工作。
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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