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燃煤生产和经销企业发放商品煤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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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提升全区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推进印台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铜川市印台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要求,近日,印台区市场监管局对区域内4家燃煤经销企业和2家煤炭生产企业依据《陕西省能源监督检验所》检验燃煤出具的检验报告,所检项目符合《商品煤质量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并向4家燃煤经销企业和2家煤炭生产企业发放了商品煤标识。
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煤炭市场秩序,提高了燃煤质量,确保了全区“冬防”期间煤炭质量安全。
网络编辑:刘忠生
信息审核:程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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