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查办案件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乡镇纪委“力量不强、业务不精、监督乏力”问题,南票区纪委按照省市纪委部署,将全区10个乡(镇)7个街道划分为4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自运行以来,协作区已处置问题线索19件,切实发挥“驻扎的巡察组”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区查办案件工作的良性发展,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一是解决办案人手“难”到位问题。“没人办案”成为乡(镇)街道办案第一难。设置纪检监察协作区后,全区核定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人各1人,由区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兼任,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书记(主任)、纪检监察干部为所在协作区工作人员,办案力量入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有效解决了过去乡(镇)街道有案无人办或有人无案办的情况,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整合。
二是解决办案质量“难”提高问题。在乡(镇)街道协作查办案件过程中,区纪委监委组织协调专人对案件进行自始至终牵头把关,抽调的办案人员可以对调查程序、办案措施、办案纪律、执纪标准、处理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相互监督,特别是改变过去自查自审的做法,实行调查与审理环节相脱离,有效提高了案件的质量,监督制约得到加强。
三是解决人情脸皮“难”放下问题。乡(镇)街道圈子小,办案对象受限,不是亲朋好友就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近邻,从其他乡(镇)街道统一抽调的办案人员来到全新的工作环境,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有区纪委监委做坚强后盾,不必顾虑他人的干预,不怕被调查人的打击报复,思想没有顾虑和包袱,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到案件查办中,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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