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规范落实外出考察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青岛日报讯 市委办公厅近日在即墨市召开座谈会,组织各区市党委办公室就贯彻落实规范党政机关外出考察和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进行了总结、观摩和交流。
今年7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从完善和规范各项制度入手,在去年出台减文、减会、减应酬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又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党政机关组织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的通知》。“规范外出考察”主要体现了“三限三严两不准一提高”,即限人数、限时间路线、限期提交考察报告,严格审批、严格经费、严格备案,不准擅自延长时间、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不准参加一般性学习、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外出考察实效。严格请假报告制度要求:党政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和干部休假期间,因公(包括出国、出境、出差等)因私离开青岛市,必须提前3天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在外期间,必须与本单位保持必要的工作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返回后,要在1天内销假。
目前,两个《通知》的下发实施已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自文件下发以来,外出的团队和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20%,借参观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制止,在外驻留城市和时间超规定现象得到杜绝,保证了各级领导干部能够集中精力谋划全局、干事创业。
会议要求各区市党委办公室从加强各级党委执政能力的高度,提高坚持不懈抓好两个《通知》落实的自觉性,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责任,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把好审批关、财务核销关、实效关,把两个《通知》精神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