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绿盾)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绿盾”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21]44号)文件要求,现将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绿盾)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1.“绿盾2017”行动和省环保督察反馈及药姑山管委会自查发现问题共计38个,已完成整改26个,还有12个问题未整改销号,分别为三仙坦公路硬化、隧道口300米岔道、花果园防汛值守点、塘湖镇石灰场(4处矿点)、县水泥总厂矿山(2处矿点)、复兴采石场(1处)、白金采石场(2处)。 2.2018-2019省级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数据平台下发的问题中还有3个未整改销号,分别为玉成陶瓷边的洗砂场、塘湖镇石坪村宏星养殖场、北港镇大界村卢白龙养殖场。 以上共计15个问题需完成整改。 二、整改目标 按照“坚持实事求是、务求整改实效、严格整改时限”的原则,以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目的,对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疑似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打击保护区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绿盾”强化监督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促进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停止违法违规活动。停止各种违法活动,拆除违法生产设备,清理场地,消除污染。 2.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相关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造成严重危害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加强生态修复。加强被破坏土地的绿化,加强绿化管护,防止人为破坏和火灾发生。 四、整改效果 县人民政府组织咸宁市生态环境分局通城县分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药姑山管委会对整改的15个问题进行联合初验,其中10个问题已通过验收,其他5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1. 4200000527三仙坦公路硬化问题 三仙坦公路是湖北省国有通城县岳姑林场2014年根据《省林业局关于湖北省国有通城县岳姑林场修建运材道项目占用林地的批复》(鄂林审函[2014]354号)文件而修通的运材道,全长3200米,宽5米。2016年三仙坦庙委会在土路上硬化。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认为公路硬化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要求将此公路和三仙坦庙作为绿盾自查问题上报。 药姑山管委会在公路两旁种植了杉树、剥落回、松树,绿化效果逐年变好,目前道路两边树木长势良好,对生态环境影响不断减小。 2. 42-44-38隧道口300米岔岔道硬化问题。 隧道口300米岔岔道是湖南省临湘市詹桥镇余湾村与湖北省通城县岳姑村两村的连接公路,该公路为上世纪80年代修通的土路。2018年余弯村联合岳姑村将公路硬化。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认为公路硬化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要求将此岔岔道硬化作为绿盾自查问题上报。 药姑山管委会在公路两旁种植了杉树、剥落回、松树,绿化效果逐年变好,目前道路两边树木长势良好。 3. 42-44-2花果园防汛值守点问题 花果园防汛值守点是“绿盾2017”下发的问题,花果园水库是上世纪70年代建成,该防汛值守点是2016年应县防汛部门“十有一无”相关要求建设的。该设施面积大约8平方米左右,为防汛期间工人值守和放置防汛物资的场所。 防汛值守点现为药管会防汛值守和动植物监测场所。 4. 42-44-23塘湖镇采石场原料基地1。 该原料基地1开始认为是塘湖镇采石场原料基地,通过坐标精准定位,实为原黄袍林场采石场,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在“绿盾2017”行动前已关停,现在已完全绿化,卫星图上看不到任何痕迹。 5. 42-44-27复兴碎石场 该点位于保护区实验区,为民营企业复兴碎石场的采石场,2017年绿盾行动中关停,保护区已种上了刺槐,现已全面绿化,卫星图上看不到痕迹。 6. 42-44-28县水泥总厂后的采石场 该采石场从清朝开始一直用于采石和烧石灰,石灰层达2米多,严重碱化,一直以来植被很少。2021年县政府投入100多万资金进行绿化,采用酸性红壤土坑填,改变土壤酸碱性,种上了柏树和枫香树,目前长势良好。 7.42-44-29县水泥总厂后的采石场2 该采石场从清朝开始一直开采,保护区种上了巴茅,由于土质不是碱性,已复绿,卫星图上看不到任何痕迹。 8. 42-44-30白金碎石场 该碎石场在2016年非煤矿山整治工作中关停,将设施全部拆除,2017年种上了树,因缺少土壤,2021年又填埋了大量酸性红壤土,种上了钩藤药材,现在树苗长势良好,树下长有绿草,矿山复绿效果良好。 9、42-44-30白金采石场 该采石场在2016年非煤矿山整治工作中关停,2017年种上了树,因缺少土壤,2021年又填埋了大量酸性红壤土,现在树苗长势良好,树下长有绿草,矿山复绿效果良好。 10. YG-42-S-060-GK- QT-0014宏星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 该点为2018-2019省级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数据平台下发的疑似点,位于石坪村,为宏星养殖专业合作社李小红创办的养殖场(保护区实验区),年出栏猪约2200头左右,现已配套环保设施,已通过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农业农村局的检查验收。 以上10个问题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呈请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销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0715-4866558)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8日共5天(休息日除外)。
责任编辑:药姑山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