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上半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态势良好89
年初以来,博州人社局按照“就业第一、民生为本”总体要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培养使用,完善政策措施,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2015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1327人,实现就业1232人,就业率达92.8%,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已报到登记246人,就业率预计可达85%以上。
一是明确目标责任,规范督查考核。博州人社局牵头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听取各县市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阶段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具体到人,州级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定期对县市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做好实名登记,加强***服务。博州人社系统将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实名信息系统”)作为重要信息采集手段,将辖区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信息系统进行服务和管理,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分解到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村)。同时,博州人社局要求各县市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以实名制生源信息和回生源地报到登记的毕业生生源信息为基础,全面摸清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了解就业需求和服务需求,在经办应历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待、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等各项业务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和登记工作。
三是开展就业培训,引导创业就业。将探索新的创业培训模式作为就业创业突破口,不断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紧密结合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依托电商孵化基地开展了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目前,已有很多学员尝试与本地商务公司合作开设网店,经营博州特色农副产品等,创业势头良好。同时,还积极组织开展自主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湖北培养工作,明确培养对象、培养内容方式及有关政策保障。根据前期沟通和动员情况,计划近期组织35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赴湖北进行创业培训。
四是强化基础保障,推进创业促就业。博州人社局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契机,通过大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范审核程序,帮助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创业。仅上半年就为41名大中专高校毕业生提供担保贷款204万元。并且结合正在开展创建的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工作,鼓励各县市优化创业环境,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积极为创业者打造良好创业条件。例如:博乐市已建成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18家,带动就业150余人,对入驻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了前三年免房租、免费提供培训、资金、场地和贷款、工商税务等优惠政策。精河县利用精河镇团结市场建成了尚城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在孵创业实体17个,带动就业100余人。
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做实就业创业。今年,我州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重点来抓,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开展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并且主动与企业对接,将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送到企业,积极为企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吸纳新疆籍员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半年,通过该项行动实现就业2551人,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382人。同时,充分利用县市公共就业微信服务平台、印制发放宣传材料、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多种媒介相结合,对博乐市满收食品厂负责人李满收等先进典型自主创业历程进行报道,激发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激情。
六是组织就业见习,鼓励基层就业。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同时,我们还结合实际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进行就业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并且不断规范见习单位管理,做好见习毕业生服务,落实好见习补贴等相关政策。上半年,共为228名见习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58.2万元,形成了良好的“人往基层下、生活有保障”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