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四个加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今年以来,番禺区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监管。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业主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要点,推动成立党员为主体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挥业主组织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督促业主履行义务、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等作用。累计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59个,业主代表中党员占比达到60%,业主组织正在运行的小区共122个。
二是加强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应用。依托市电子投票系统,建立物业服务区域电子投票数据库,推动业主大会优先采用电子投票方式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进行表决。电子投票期限不超过30天,投票系统自动统计表决意见,生成表决汇总结果和表决明细,更加具有时效性和可信性。已有446个小区建立起投票数据库,累计开展电子投票的小区110个次。
三是加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制定监管方案,建立项目台账,重点监管申请使用宗数多、金额大的物业项目。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将第三方评审环节提前至审核拨付前进行,及时纠正单价偏高、工程量不足等问题,对5万元以上的紧急使用项目开展现场检查。今年共评审项目12宗,评审金额908.04万元。
四是加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物业服务日常检查事项,在收费地点公开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在大堂出入口、电梯等显著位置公开各类投诉电话和应急救援电话,做到长期公开、及时更新;每季度公开物业服务费和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公开时间持续至下一个公示期,公示结果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签字确认,接受监督,目前公示率100%。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