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规范公益岗位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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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和岗位补贴发放,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的积极作用,提高再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市出台了《徐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岗位的范围、补贴标准、资金申请和支付等有关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规范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包括社会公共管理类、社区服务类、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类及其他经认定的就业岗位。二是规范了申报流程。实行按时申报,集中审核,财政拨付的流程,使申报过程更加流畅、快捷。三是明确了补贴标准,公益岗位当年新增加的岗位中招用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26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后的公益性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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