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水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通知
各零售药店: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6〕121号)文件规定,有意愿申请佛山市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可在本年10月向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详情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区范围内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门店应当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定点资格申报手续,并如实注明“直营”或“加盟”标识。
二、申请时间
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工伤保险股(三水区西南街康乐路8号)。
四、申请材料
参见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6〕121号)第三章 第十四条。
五、其他规定
(一)各零售药店需在申请时间结束前提供所需材料,超期未能完整提供的,本期申请将不再受理。
(二)凡采取虚构、篡改等不正当手段报送申请资料的,取消当事零售药店及其企业法人开办的其他零售药店当年申报资格;当事零售药店之后3个社保年度内(含当年度),不得申报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1.佛山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表
2.佛山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办提交材料清单
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