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瑞行等人员任职的通知
珠港区〔2017〕61号
关于赵瑞行等人员任职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编委《关于经济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机编〔2015〕8号)的精神,经研究同意:
赵瑞行任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副主任科员;
彭育密、刘柏新任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蔡锦波、何广运、李雪瑛、何思令、向年珍、郑六益、刘黎明、宗顺兰、陈素霞、陈慧芬、赵楠、黄晓莹、舒明明、孟庆德任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水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张达钦任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沙市场监督管理所副主任科员;
江春玲、陈修能、李永健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沙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黄国荣、邹允基、潘其军、周宝民、陈川、余永堃、黄广仁、邓光雍、李明光、孙燕燕、颜建荣、杨大福、巫国珍任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沙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领导。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