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增强四个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青岛市交通委通过增强“四个意识”,旨在提高交通机关工作效率,推进工作“提速”,促进各项职能准确到位,实现机关作风和干部精神面貌的新转变,为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成现代化交通提供有力保证。
一、增强学习意识。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班制度,在全委机关干部队伍中,逐步形成研究型的学习风气,前瞻性的学习意识,系统的学习内容、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健全的学习机制。
二、增强创新意识。一是思想观念创新。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交通先行”的理念找差距、定措施。二是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树立严格执法的行政理念,树立恪守诚信的服务理念,将严格执法寓于诚信服务之中,努力形成一套符合时代特征和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科学的长效机制。三是具体工作创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全市重点工作目标,从重点工程、运输市场培育、交通法制建设、廉政建设切入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格局中去,发挥交通对经济的巨大支撑和拉动作用。
三、增强竞争意识。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与管理,以丰富和完善的考核体系,合理的指标设置,科学规范的考核方法和手段,营造竞争进取、奋发向上、争优创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队伍、作风、组织、制度建设,向全国先进学习,探讨先进的管理模式,逐步提高竞争实力和竞争能力,树立青岛交通大品牌。三是在重点工程项目上,为全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构建新的更大平台。
四、增强服务意识。一是完善和改进办公、服务的方式,加大服务力度,构筑社会、群众与政府的相互沟通的桥梁。二是坚持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与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明确办事标准,树立时限意识,实行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效能。四是加强岗位培训,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业务知识教育。五是培育形象观念,以“处处是服务,人人是形象”,不断增强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交通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