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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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笔记本电脑零部件生产线一期项目 |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白马村五组(俊健·中小企业孵化园内) | 达州鸿汇科技有限公司 | 达州市巴山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系笔记本电脑零部件生产项目中的第一期项目。笔记本电脑零部件生产线一期项目,系租用俊健·中小企业孵化园(达州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中的A4栋整栋楼共三层及A1栋负一层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拟投资1.0亿元,新建笔记本零部件生产线2条,组装线5条,建设后具有年产笔记本电脑金属外壳0.42亿套、笔记本电脑塑料外壳0.78亿套;组装键盘0.8亿套、鼠标0.5亿套的生产能力。另外,本项目租用俊健?中小企业孵化园(达州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B4栋的第一层修员工食堂,B7栋第三层作为员工宿 | 一、 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挥发生有机化合物( VOC S)及甲醛。通过开窗加强通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办公室装修过程中,使用板材等会有甲醛释放,通过选用质量较好的板材,并控制板材的用量,可减少甲醛的释放量,以减轻甲醛对环境的影响。 (2)污水 本项目系在标准化厂房内进行装修及安装设备,施工期没有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建本项目施工活动均在项目厂房内进行,通过厂房建筑隔声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还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通过暂存于俊健?中小企业孵化园区内生活垃圾暂存池中,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⑴ 大气环境: 本项目注塑废气拟通过集气罩收集,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 15 米以上排气筒排入大气中,能够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 3 中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注塑下口料在破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集尘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吸收处理后,该工序的粉尘对环境的较小。食堂油烟通过静电型油烟净化设备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的生活污水通过俊健?中小企业孵化园的化粪池处理后,再通过达川工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铜钵河,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和空压机,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用彩钢夹芯板封闭隔声后,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注塑产生的下口料经收集后破碎后,可全部回用,重新作为生产原料。 本项目废铝料收集于一般废物暂存间,收集到一定量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生产过程中包装原料的防潮纸、防潮袋等废弃包装材料,达到一定量后交由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处理。 本项目废机油暂存于本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或返回厂家再生处理。 |
2 | 20 万立方米/年废石破碎加工生产项目 |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桥东社区三社 | 达州市顺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达州市巴山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 6 亩,新建一条石材破碎加工生产线。原料来源:石梯镇附近废石、建筑垃圾、道渣等,同时外购部分卵石和青石。生产工艺为干法破碎加工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1 台鄂式破碎机、1 台锤式破碎机、1 台筛分机等。建设规模:具有产生产 20 万立方米碎石的生产能力。
| 一、 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场地应定期喷水降尘,施工中物料堆应采用防尘网、加盖蓬布进行覆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2)污水 出入施工场地车辆轮胎粘带的泥块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进行清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建设项目施工期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在60m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的要求;在300m处噪声基本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期距离噪声源150m和500m以外方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昼间60dB(A)和夜间50dB(A)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夜间影响范围更大。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外运土石方量较小,不会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二、营运期 ⑴ 大气环境: 本项目破碎加工场地实行厂房式封闭,将破碎、筛分及原料、产品堆场全部在厂房内。 破碎及筛分过程中实行喷雾作业,产品落料点采用环保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 出场车辆冲洗车身。 通过上述措施可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修建有三个雨水兼生产废水收集池,总容积约为100立方米,雨水及生产废水通过收集沉淀后,进行喷雾及冲洗车辆。本项目可做了生产废水回收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全部安装在密闭的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级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沉淀池内底砂定期清理后作为细砂产品外售,生活垃圾一起由垃圾塑料桶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暂存间,纳入村镇生活垃圾清运系统。 三、 建设可行性 本项目已在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2019-511703-30-03-414601】 FGQB-0197 号);于2020年1月14日取得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符合性预审意见(达川自然资函[202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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