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告知停电时段引来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出面调解得谅解
近日,织金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酒店消费纠纷。 消费者杨女士7月10日入住织金某酒店,住房费188元,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房间里面停电导致诸多不便,没有得到基本的酒店住宿服务,找到前台也没有得到解决。随后拨打12315投诉电话要求酒店退回住房费用94元。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并对投诉情况进行了核实。由于消费者是外地到织金出差,现已离开织金,我局工作人员只能通过电话与之联系。经对酒店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此次纠纷主要是因为酒店前台服务员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停电时段:上午6点至8点(因织金县城近日发生洪灾,致该路段供电设施损毁,供电无法正常进行),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享受到相关服务而产生误解。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该酒店负责人明确表示是酒店未向消费者提前告知停电时段的工作失误,已通过电话的方式向消费者道歉,并取得了消费者的谅解。 织金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旅游服务行业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同时,要做到全方面的服务意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应履行提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得到消费者的谅解,避免发生类似的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