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司发〔2021〕27号关于开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监督检查的目的
通过监督检查,准确了解你局贯彻实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方面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通用法律的基本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的措施、意见和建议,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专项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是否经培训参加自治区统一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执法基本规范的要求。
(二)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在编人数、在岗情况,对查处违反食品药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执法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
(三)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有关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行政许可的数量、行政许可的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有无增设行政许可的条件等。
(四)实施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五)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案卷归档规范的情况。
三、专项监督检查的方式
这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1年12月1日-15日)
请你局针对食品安全方面监督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自查逐项收集整理材料,制作卷宗。形成本部门的自查报告,自评报告的内容应包括:2021年以来开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有关情况;实施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的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查报告和案件目录表(详见***)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局。
(二)检查阶段。(2021年12月16日-24日)
我局按照要求,组成专门监督检查小组,届时采取看情况、听介绍、核案卷、查资料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四、专项监督检查的实施
充分认识这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意义,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要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狠抓落实,推动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我局按上述要求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你单位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专项考评的重要依据。
未尽事宜,请与县司法局法规股联系,电话:7895966。
***: 1.行政处罚案卷目录表
2.行政许可案卷目录表
3.行政强制案卷目录表
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