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高平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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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为了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高平市近日全面启动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专户,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据介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或施工许可前,按工程合同价的2%向保障金专户预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作为其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一并返还。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工资行为,将根据住建、劳动等部门提供的用人单位实际欠薪情况,从该单位工资保障金账户余额中代为支付。在用保障金支付工人工资后20日内,建设单位要向保障金专户足额补存保障金,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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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9:28: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