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专项整治
2013年,我市持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水上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全年水上交通安全实现零上报事故。
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制定安全巡航、水上预警、非运输船舶检验和船舶船员管理等6项制度,健全市、县、乡三级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县管、乡包、村落实”的责任制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开展客渡船、农村公路渡口和非运输船舶专项治理行动,渡口实行“四包一”制度,严格执行乘客穿拿救生衣和签单发航制度,非运输船舶管理逐步规范化;硬化渡口道路19780米,修建渡口风雨亭96个,渡口设置标志标牌1706块,全市793艘渡船完成“木改钢”, 整治水上安全隐患104处。海事、港航部门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平安渡口”“平安渡船”。
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继续抓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及重点人员的监管,强化现场监管和视频监控值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等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上违法违章行为,持续开展打击船舶超载专项行动,检查船舶6197艘次,查处违法船舶262艘,有效遏制了运砂船超载反弹现象,维持了良好的水运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