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年起将取消(取缔)、降标和市场化3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服务体系健康发展,优化经济发展价费环境,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取消(取缔)、降标、市场化3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取消(取缔)10项,降标12项,市场化8项。据测算,这次取消(取缔)和降标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每年将减轻企业收费负担近亿元。特别是在今后办理非住房抵押、工程勘察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环节,减轻收费负担的效果明显。同时,将8项收费市场化,这些服务收费市场化后,由服务单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灵活地制定收费标准,可有效降低行政审批的社会成本。
取消(取缔)的10项收费分别是:1建设勘察设计环节的见证服务费。2、非住房抵押手续费。3、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费。4、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服务费。5、房地产口头咨询服务费。6、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费。7、律师出庭服装发放服务费。8、农机技术有偿服务费中的三项收费。①农机功率油耗及调试技术检测费;②农机检测员培训费;③农机维修员培训费。9、农经系统有偿服务费中的两项收费。①土地承包合同书收费;②承包合同仲裁收费。10、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费。
降标的12项收费分别是: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不设收费上限,改为设定收费上限为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地(矿)产交易服务费下调10%;产权交易收费下调约10%。 2、涉税鉴证服务费下调20%。3、特种设备资质评审服务费下调10%。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费下调10%。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下调20%。6、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服务费下调10%。7、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费下调10%。8、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下调10%。9、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服务费下调20%。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下调20%。11、商务展览摊位服务费下调20%。12、公证服务费。
市场化的8项收费分别是:1、资产评估事务所收费中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2、会计师事务所收费中的会计服务、会计咨询服务收费。3、税务师事务所除涉税鉴证业务之外的涉税服务收费。4、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代理服务费。5、招标代理服务费。6、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日常维护费。7、房地产经纪服务费、房地产书面咨询服务费。8、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