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医院率先对部分区县新农合住院患者实施即时补偿
从今年9月1日起,因病在市中心医院住院的龙湖区、潮阳区新农合参合患者,可享有与区属医院一样的住院即时补偿服务,实现住院医疗费用“当天出院,当天报销”,大大方便参合农民到该医院住院就医。 据了解,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补偿是指本市参合人员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合人员可报销部分的费用,然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与参合人员所在地的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的一种补偿方法。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安排,市中心医院在我市率先与龙湖区、潮阳区开展“新农合”患者住院即时补偿工作。上述辖区的新农合参合农民因病入住市中心医院,在办理住院的同时可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登记手续。患者出院结算时,在住院部收费窗口办妥相关手续后,即可领取按“新农合”政策规定报销的金额,改变了以往参合农民到大医院就医,出院时需要自己与医院现金结算,然后再持相关住院材料到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的传统方式,大大方便了参合患者特别是家境困难的“危、重、急”农民患者到大医院住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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