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工作
大力推进跨地区跨条块跨领域交流任职
省委组织部近日下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工作的通知》,从扩大范围遴选、规范培训模式、充分整合资源、严格考察评优、强化***管理、加大使用力度、启动省直部门递进培养工作和强化责任落实等8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立足于解决生源不足、人选质量不高的问题,通知首次明确将换届后市县乡新进班子成员、优秀党外干部和选调生纳入遴选范围;强调党委(党组)在人选推荐环节的把关作用,加大对人选一贯表现、重大工作表现、关键时刻表现的考核比重。
通知对市、县递进培养模式提出差异化要求,并对不同阶段的培训内容作出重点强调。通知特别针对体验式教学环节的开展方式、具体内容和检测考评作出具体要求,首次明确规定要综合运用调研成果考核+跟班考察评价+接收单位意见的方式,以结果为导向开展考评。
通知首次提出,省委组织部将统筹开展市(州)联合办班,并要求市(州)也要根据工作实际,从生源组织、班次设置、师资安排、课程内容上组团开展市县统筹或县县联合办班;鼓励经济发展类似、学员类别相近的地方,跨地区自主联合开展培训。
通知还明确了优秀学员评选办法和程序,首次提出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优秀学员名单反馈学员所在单位;针对防止训后***管理脱钩脱节的问题,对后续培养中开展日常管理、实践锻炼、动态调整等作出具体要求。
在加大优秀递进培养对象使用力度方面,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干部动议提名、研判比选、决定使用时优先考虑安排优秀递进培养对象,大力推进跨地区、跨条块、跨领域交流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