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司法局关于制作工作台牌等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黄埔区司法局于2014年12月11日对制作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牌及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队旗等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由于中标单位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现对该项目的制作标准及要求作了修改并重新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选定承包制作人。
一、项目名称
制作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工作台牌、队旗项目、司法所工作人员表彩色内页。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9万元,财政资金。
三、招标及定标方式: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满足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质量等要求的情况下以最低价者中标。
四、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见***1)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注册地址必须与投标人的后勤服务地址一致,并注册于广州市十区内,以方便和确保招标人随时要求投标人***维修和更换服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三)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六、公告时间
2015年 1 月26日—2015年1月30日
七、招标现场答疑时间、地点
2015年1月28日上午9:00,在黄埔区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投标报价表、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组成,并密封装入密封袋中,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拒收。
(二)递交地址:黄埔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
(三)递交时间:2015年2月2日上午9:30—11:30。
九、定标方式:根据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局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组成3人以上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综合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审定。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推荐中标意见分别在黄埔信息网、黄埔司法网发布中标公示,期限3天,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项目联系人:范昭卿
联系电话:82377319 136****6293
联系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东附楼五楼
***:制作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工作台牌、队旗项目清单.wps
黄埔区司法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