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公证处到乐治镇开展禁毒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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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2008年6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施行的第一年。纳雍县公证处在司法局的带领下,出动宣传车到乐治镇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联合开展《禁毒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共张贴标语50多幅,当天正赶上乐治逢场天,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00人次,手提喇叭筒对赶集的群众进行《禁毒法》宣传。借此机会宣传公证的相关法律知识,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指明诉讼的途径,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知道《禁毒法》施行的主要内容,牢记什么是毒品;牢记毒品极易成瘾并极难戒除;牢记毒品害人害己害家害国;牢记吸毒是违法,贩毒是犯罪。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了《禁毒法》,对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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