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期)昌岗街细岗西社区微改造项目(一期)交易公告
为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推动老旧社区更新”的精神,根据市、区微改造工作方案,为改善我街辖区人居环境及公共空间景观,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现对细岗西社区微改造项目(一期)招标代理单位、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公开交易。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细岗西社区微改造项目(一期)招标代理
细岗西社区微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三、工程地点:细岗西社区微改造项目(一期),位于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道区域,东至细岗路,西至广医二院围墙,南至晓园北路,北至昌岗东路。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六、项目概况:房屋外立面整饰;楼道整饰;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小区内道路;小区公共“三线”整治;维修小区道路及楼间破损道甬;疏通改造小区内排水管网;建设提升小区整体绿化。
七、招标内容:招标代理:(1)本项目施工招标工作;(2)本项目工程概算及工程量清单审核,出具招标控制价;工程设计:(1)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以上具体内容均已合同为准。)
八、费用:按照行业计价方式计算,适当下浮。招标代理最高限价不超过10万元。工程设计最高限价不超过30万元。
九、申请人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招标代理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和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工程设计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建筑、风景园林设计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具有对公账号,2016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业绩要求:申请人必须有在广州地区独立承接类似且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00万的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工程相关经验;
6、已按照***的内容签署申请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资格审查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及中标由昌岗街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2、确定申请资格采用抽签方式;
3、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单位均选取申请企业1家。申请企业若在3家及以上,以抽签方式从申请企业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申请企业只有2家的,以抽签方式从申请企业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申请企业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4、交易结果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十一、报名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二楼城管科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47号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同时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十二、资料清单及注意事项:本公告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haizhu.gov.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申请人直接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本公告及相关***。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企业代表需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一式2份,1份正本 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申请企业抽签代表与报名代表为一人,若抽签代表与报名代表不一致,抽签时需重新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三、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 标 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唐恒毅、王劲
联系电话:020-66218826
***:1.申请人声明
2.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