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1、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曾以中国公民身份参保,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属于外国国籍人员参保的;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出现役后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已办理伤残退休手续在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已在其他保障渠道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已死亡,遗属已在其他保障渠道领取死亡待遇的;其他按规定可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情形;
3、办理材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书;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告知书;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告知书(退回个人账户);居民身份证;(广州市)原持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人员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参保人本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未提供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账号页或借记卡;参保人已死亡、遗属申领待遇的,若参保人银行账户已全部注销,需提供申领待遇的遗属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需要通过“单位代发”方式发放有关待遇的,须提供参保人或遗属授权同意将待遇发放至参保人单位账户的声明书;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出现役后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才需提交该材料);异地办理退休的证明材料(已在异地办理退休,申请结算个账的需提供);(广州市)财政供养人员退个人缴费,提供领取财政退休金凭证,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或批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广州市)退休前离境定居丧失国籍人员,提供外国护照(非中文版的,请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版翻译一份)或本人丧失国籍的有关材料(如,注明因取得他国国籍而注销户籍的户籍注销材料);(广州市)多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选择放弃本地领取的养老金,提供《选择基本养老金领取地的确认书》;(广州市)其它特殊原因批准退回个人账户,提供特殊原因退个帐批准材料;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6、结果送达:符合条件的即时送达或可致电办理机构查询;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AM 9:00—12:00 PM 1: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9、办理机构及地点:
网上办理: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qy-service/service/ywslpt/service_details.shtml?developCode=GT_SI_E_YLDYGT_28&is=0&areaCode=440100
窗口办理地点:
越秀区大东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东仁新街8号,8号窗
越秀区六榕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六榕路109号-1,4号窗
越秀区梅花村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梅花路21号5、6号窗
越秀区东山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北街26号之1二楼,3、4号窗
越秀区大塘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中山四路秉正街17号一楼大厅1号窗
越秀区人民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大新路257号,4号窗
越秀区流花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一街8号1号窗
越秀区北京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惠福东路472-482号5、6号窗
越秀区农林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执信南路***号首层4号窗
越秀区登峰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麓景东路55号3、4号窗
越秀区华乐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9号窗
越秀区黄花岗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水荫路33号(黄花岗街道政务大楼)14、15、16号窗
越秀区珠光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珠光路54号6、7号窗
越秀区洪桥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27号二楼2号窗
越秀区矿泉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一楼5号窗
越秀区建设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建设五马路18号首层3号窗
越秀区光塔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光塔路21号一楼4号窗
越秀区白云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东华南路166-168号四楼8号窗(越秀区党群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20-12345
11、监督投诉渠道:020-8339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