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核查组到荔波县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现场核查工作
6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一级调研员刘春率核查组到荔波县考核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工作。核查工作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回答问题、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主要核查荔波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生态保护成效、环境保护及治理情况、生态环保投入与产业结构调整、县域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等。
上午,在荔波县政府副县长卢小泉及县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同志陪同下,核查组先后到玉屏街道洞托退耕还林项目、甲良镇红坭水土保持项目、甲良镇石板石漠化治理工程、甲良镇板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等4个生态保护与治理项目点进行实地核查。2019年,县政府投入资金283万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新增总面积0.1305平方公里;投资660万元,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岩溶面积38平方公里;投资708万元,完成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总面积44.38平方公里,其他水土流失面积17.18平方公里;2019年退耕还林资金兑现530万余元,兑现面积10951.9亩,涉及农户3205户。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建设,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行政村覆盖率37.2%。
核查组通过实地现场核查,认为荔波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好,对荔波县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下午召开座谈会,核查组通过查阅资料,核查荔波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县域考核工作组织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办法与措施、环境污染防治与资金投入等。核查组对荔波县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要充分认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重要性,对县域考核资料提前做好分析评估、预判结果的工作。二是各相关责任部门对提供的数据要严格把关,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合规性,严格把关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的审核。三是要加强各部门的协同合作,提高考核资料质量。
会上,副县长卢小泉对核查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做表态发言,下一步按照核查组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各部门的联动性,各部门加强责任心,对上报数据的逻辑性、规范性、准确性严格把关,认真分析、认真研判,保障考核资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