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安监局组织开展电工和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
纳雍县安监局组织开展电工和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纳雍县安监局本着服务企业,减少对企业生产的影响,方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节约经费支出,积极邀请培训专家和老师来我县举办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为各非煤矿山企业、各汽车修理厂、各相关企业有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或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到期未进行年检的人员,培训时间为12月7日至10日。
培训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大型超市至少一人参加电工培训、各广告安装公司至少一人参加焊工培训,各汽车修理厂、电信、移动、广电网络公司、各宾馆酒店、各茶叶及木材加工企业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建筑施工企业至少二人参加电工培训。
(来源:纳雍县信息中心 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