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办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480号石岩街道办事处附楼101室;邮编:518108;电话:0755-27763975;传真:0755-27604899;电子邮箱:sywebmaster@baoan.gov.cn)。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主要有新闻报道、新闻通气会、宣传专栏、石岩政务网、电子屏、广播宣传车、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通过街道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街道在政务网站上共公开政府各类信息1272条,其中互动交流143条。
(2)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街道在《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晶报》、《深圳晚报》、《宝安日报》、和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共公开政府新闻信息,共发稿603篇。
(3)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在街道办公大楼大堂电子显示屏、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社区居委会电子显示屏上,及时滚动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共351篇。
(4)其他公开渠道。通过广播宣传车播报39次;宣传专栏发布信息1309条;微博发布微文390条;公众号发布信息40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办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并按规定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石岩街道办事处是宝安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桥梁,必须增强服务功能,更方便,更快捷为公众服务;再加大政务新媒体和新技术的应用力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石岩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