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谢学刚处长到黔南州国税系统调研
4月13-14日,贵州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谢学刚处长莅临黔南州福泉市国税局和瓮安县国税局对利用磷化工行业废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本次专题调研采取集中座谈的方式进行,福泉市国税局、瓮安县国税局分别组织了5户和9户有规模的纳税人代表参加座谈会,并准备了详实、充分的调研资料,得到了谢学刚处长的肯定;会上,谢学刚处长深入了解了在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友好方面有着显著贡献的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同时就其利用磷化工行业废资源生产产品是否实际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及企业的生产经营、生产工艺、产能产品、废弃资源利用率等方面进行深度调研。旨在通过本次调研,在贯彻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同时,掌握我州磷化工行业废资源利用情况;同时对未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且未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从税收政策层面争取将其生产的产品早日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从而使企业享受改革红利,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会后,谢学刚处长还对涉及货劳部门绩效考评等多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集中力量、发挥优势,持续做好营改增税负分析工作;二是要熟悉政策、讲究方法,实事求是做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整改工作;三是要善用互联网思维,解决工作难点、痛点,持续做好增值税***系统升级版使用相关工作;四是货劳部门要加强同办公室的内部协作,力争在税负分析案例和小微企业效应分析案例上出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