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54号)文件要求,评审组于2017年8月29日对已申报的单位进行了评估审核。根据评审结果,拟同意张福民技能大师工作室、楼洪亮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程志芳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为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单位,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7年8月29日起到2017年9月3日止。
四、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8楼830室
邮编:321000
电话:0579-82469675 传真:0579-82495579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